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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海县孤儿落落(化名)家庭贫困无人抚养典型案件

 

一、案件基本情况
2016年7月20日,县妇联维权中心接待了12岁孤儿落落(化名),因家庭十分困难,寻求援助。落落,男,年仅12岁,东海县青湖镇,系骆某(青湖小店村人)、辉某(西定乡南弄村委会南英中寨村人)非婚生子。2006年,母亲辉某返回云南后与骆家失去联系。从介绍人处得知,辉某回云南后因艾滋病去世。2012年父亲骆某患艾滋病去世,留下落落与96岁奶奶相依为命。
二、办理过程及结果
接访员及时向分管副主席、主席汇报了该求助案件,案件也得到了领导的重视,县妇联及时和民政局联系,根据相关规定,落落提供能父母死亡证明及其他材料,可申请每月950元的孤儿补助。
县妇联为了确认落落母亲辉某死亡信息,首先联系县公安局在公安部户籍网上进行比对检索,发现辉某的户籍信息齐全,没有销户,不能说明其已经死亡。为了进一步核实死亡信息,县妇联维权中心发《协查申请》至县公安局与辉某所在的云南省勐海县西定乡派出所进行调查,得知辉某确实死亡多年,但是其家人未及时销户,西定边防派出所不能出具销户证明。面对困难,县妇联没有放弃希望,9月19日,县妇联发函(东维[2016]4号)至云南省勐海县西定乡政府,西定乡政府高度重视此事,委派乡妇联主席调查处理此事,千方百计联系辉某的直系亲属,终于在11月初找到辉某的哥哥,到派出所对辉某户籍进行了销户处理。
2016年11月4日,派出所开具了辉某《死亡注销证明》,传真至我县妇联。至此,落落孤儿身份证明的关键环节得到解决。通过多次沟通协调,在县民政局的大力帮助下,落落正式纳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,从12月开始每月领取孤儿生活补助950元。(在多方协调期间,与落落相依为命的奶奶于10月去世,经妇联协调,目前落落由其70多岁年迈的大伯暂时抚养。)
三、工作启示及意义
每个孩子都该被好好疼爱,可是因为种种原因,有些孩子被迫提前面对经济的压力、生活的压力。妇联在接到还信访案件,给予了应有的重视,及时与乡镇村、民政、公安取得联系,通过不断推进,跨省协商,遇到困难不推诿,通过公函的形式寻求当地政府帮助,最终得到了圆满的结果。这个案例对妇联维权工作也是一个新启示,妇联维权工作不能局限在办公室里,如果需要,我们可以不断改进、创新,实现多部门多地区的合作,取得维权工作办好事、办急事、办实事的 实效。
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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