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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表彰东海县“三八”红旗手(集体)的通知
东妇[2014]30号
各乡镇(场、街道)妇联、开发区妇联,县直各单位妇女组织:
近年来,我县各条战线妇女勤奋工作,追求卓越,在推进我县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社会等各项建设中作出了突出贡献。为了表彰先进,树立榜样,展示东海女性的精神风貌,激励全县广大妇女为建设富裕开放和谐新东海做出更大贡献。经研究决定,县妇联将在全县评选一批“三八”红旗手(集体),并于县第十四次妇女代表大会上进行表彰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名额
东海县“三八”红旗手60名、东海县“三八”红旗集体30个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东海县“三八”红旗手
1、热爱祖国,热爱集体,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,自尊、自信、自立、自强。?
2、勇于创业,锐意创新,精于创优,善于创造,为我县的经济建设、社会事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突出贡献。
3、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,诚实守信,甘于奉献,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并取得显著成绩。
4、模范遵守社会公德,积极弘扬家庭美德,敢于抵制不正之风,遵纪守法,自觉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。?
(二)东海县“三八”红旗集体
1、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组织(主要领导为女性,女性成员占该单位总数的60%以上),具有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精神,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解放思想,开拓创新,求真务实。
2、团结协作,奋勇争先,在社会主义四个文明建设中成绩突出,在群众中有较大影响。
3、所取得的成绩在本行业、本系统领先,具有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。
4、妇联系统的集体除具备上述条件外,还应在围绕中心,履行职能,团结动员广大妇女参与我县经济社会建设,提高妇女素质,促进妇女人才成长,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,推进男女平等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。
三、有关要求
1、各级妇女组织要高度重视,对照评选条件,认真评选上报各类典型,同时要立足本乡镇、本部门实际,广泛开展各具特色的评比表彰活动。
2、在推荐评选过程中,要坚持面向基层,面向经济建设和社会工作第一线。要广泛宣传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的模范事迹,动员广大妇女以先进为榜样,奋力拼搏,开拓进取,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建功立业。
3、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填写《东海县“三八”红旗手(集体)推荐表》(表格一式二份),同时附事迹材料2份(1000字左右)。所有推荐表均用A4纸打印,同时需报电子版,于2014年9月22日前报县妇联D803室。
联系人:王敏
联系电话:87899183(200183)
另根据市妇联【2014】35号《关于评选表彰连云港市“三八”红旗手(集体)的通知》要求(可从连云港妇女网www.lygwoman.com公告栏下载),县妇联按照单位自行推荐、自下而上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,在全县范围内评选推优上报。各单位可以参照县“三八”红旗手(集体)评选条件和要求,优中选优,推荐上报市“三八”红旗手(集体),填写《连云港市“三八”红旗手(集体)推荐表》(表格一式三份),同时附事迹材料2份(1500字左右)、事迹简介5份(500字以内),被推荐的市“三八”红旗手(集体)应获得县以上荣誉称号。市、县“三八”红旗手(集体)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。
附件: 1、东海县“三八”红旗手(集体)名额分配表
2、东海县“三八”红旗手申报推荐表
3、东海县“三八”红旗集体申报推荐表
4、连云港市“三八”红旗手推荐表
5、连云港市“三八”红旗集体推荐表
东海县妇女联合会
2014年9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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